2008年1月1日起西宁地区将统一调整网吧税负标准
日期:2007-10-22
为了解决西宁地区范围内的网吧税负偏低问题,西宁市税务部门在对全市网吧业经营规模和实际税负标准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计划自2008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西宁地区所有网吧的税负标准。
西宁市税务部门经过调查发现,各区之间网吧税负水平悬殊较大,税负水平最高的区要比税负水平最低的区高出5倍。其中,湟中县平均每台微机每月实际税负为21.14元;城中区平均每台微机每月实际税负为18.52元;而城北区平均每台微机每月实际税负仅为4.23元;此外,城西区为8.63元;城东区为9.19元;城南新区为7.30元;大通县为12.88元;湟源县为9.59元。据网吧有关业内人士介绍,网吧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其收费标准一般不受经营场所位置的影响,但各区之间较大差额的网吧税负标准明显会造成西宁地区网吧行业整体税负的不公平。
针对此次调查结果,西宁市决定根据网吧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西宁地区网吧税负标准,即: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市网吧单台微机营业额统一核定为每月70元,四区网吧的单台微机月税负为20.37元,三县、城南和甘河地区单台微机月税负为19.95元。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做好网吧税负调整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向纳税人做好宣传、采集纳税业户准确的电脑台数、提高核定税额的准确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