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降低后大连储户1个月少掏1143.9万
日期:2007-09-18
利息税减征后第一个征期刚结束,大连市27家银行顺利实现代扣代缴,9月份大连市应征利息税5444.5万元,同比增长60.9%.其中按20%税率征收利息税为5063.2万元,扣缴人次为188万;按5%税率征收利息税为381.3万元,扣缴人次为36万。9月份因利息税降低,市民少缴税1143.9万元。
有关人士介绍,利息税减征政策出台后,大连市国税局通过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宣传利息税政策调整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召开了全市27家内外资银行的利息税政策调整专项会议,对具体计算办法进行讲解,将500份《致广大储户朋友的一封信》张贴到储蓄网点。市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的利息所得税申报模块只适用于利息税率为20%的情况,在新办法实施后,对原申报系统的模块进行修改,经过一周时间,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增加“利息所得税二次申报”页,利息所得税率设定为5%,具体操作方法与原一次申报一致,保证了企业能够顺利进行网上分率申报。同时,对大连银行、大连农村信用社的计算机程序进行调整,赶在8月12日前完成了软件开发工作,经过测试,达到了正确计算利息税和分率申报的水平。
记者了解到,截至8月底,大连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854.67亿元,其中定期余额1247.19亿元。从理论上讲,此次政策调整将使大连下半年利息税收入同比减少1.24亿元,但由于下半年到期的定期存款利息大部分形成于税率降低之前,经测算,因利率下调对大连下半年利息税的实际影响值约为5000万元。全年利息税预计仍可完成5.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