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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再次推迟对邻国进口商品征税 日期:1998-11-20
新税网北京11/18/98信息 经过有关各方的紧急磋商,南非12日决定
再度推迟对4个邻国纳米比亚、博茨瓦纳、莱索托和斯威士兰的进口商品征收
附加值税。
南非与有关4个邻国的财政部长12日进行会谈并达成协议,将原定于本月
16日开始实行的征收附加值税计划推迟至明年1月4日实施。这是南非第二次
推迟本项计划。南非最初计划在10月开始征税,后在纳米比亚等国的强烈反
对下,推迟到11月。有关邻国担心新税会增加贸易难度,影响这几个“南部
非洲关税同盟”成员国内部原本通畅的物资流通,因此建议再次推迟。它们
认为,应给予出口商们更多的时间熟悉新政策,做好准备。
5国财长12日同意,南非可以按原计划从本月16日起对本国出口商品征收
14%的附加值税,以打击冒充出口商品逃税的投机商。
南非本国产品出厂进入本国销售渠道时,国家税务局一般对之征以14%
的附加值税,但预定要出口的商品则免去此税。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假称出口
商品而逃税,造成南非财政每月损失约1亿兰特(1790万美元)。另一方面,
这些逃税产品低价在南非市场销售,导致合法商人利益受损。根据新政策,南
非税务局在预定外销的商品出厂时也征收附加值税,直到该商品出口过海关时
才能退还该税。
南非是纳米比亚、博茨瓦纳等国的主要贸易伙伴,莱索托、斯威士兰两个
山地小国的国民经济更是严重依赖南非。例如,纳米比亚和斯威士兰90%的进
口商品来自南非。南非同时还是这几个国家的重要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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